六亲排列原则:
1、以阴生为主线 (即阴干永远代表母性) ;
2、以五合为夫妻 ;
3、我克者为妻,克我者为夫。
乾造阳日干丙为例:
日主丙,辛与丙合为妻。
异性木生火为母(乙),庚与乙合为父。
己生庚为父之母亲(祖母),甲己合,甲为祖父。
妻所生的为儿女,与妻异性为儿(壬) ,同性为女(癸)。
丁与壬合,丁为儿媳;戊与癸合,戊为女婿。
戊为丁(儿媳)的儿子,即我的孙儿,己为孙女。
[以阴生为主线,母生儿女。婚以天干五合为主线,推夫妻关系]如此类推。
乾造阴日干丁原理:
乙依然为母(阴木才能生),辛依然为妻(因火克金),而不是以壬为妻(因为壬为正官,男命不以官为妻),也不以庚为妻(因为庚阳干为男性,男性不以男性为妻星),因此以我克者妻财为原则定妻星。
壬为子癸为女,因为儿女是妻生的。
壬克丙,以丙为儿媳(因为丁为日主,所以儿媳不能以丁代表);女婿没变(不需要变)。
坤造阴日干丁:
与乾造阳日干同理,岳母喜欢女婿原理:女婿甲为正印。如果正印为岳母的用神,则表示女婿对岳母有好处、岳母需要女婿的帮助。
坤造阳日干丙:
夫星壬克我,为夫。而不是以与丙合之辛为夫(因为辛为财,不符合女命克我为夫原则),干关系与坤造阴日干相同。
坤造阴阳日干的区别在于:干相同, 十神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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